HRM-2026-WTM-10REV.2026.05|CONFIDENTIAL
機密
- 分類
- ⏰ 工時與責任制
- 機密等級
- 限管理階層
- 編製
- 法務顧問室
- 修訂日期
- 2026.05.23
DOC · 10 / WTM
🏠《WFH 特別附約》——「推定 09–18 工時」+ 數位加班禁令鎖死
員工 WFH 晚上爆肝 = 加班費 default 公司付;改成「特別附約 + 推定正常工時 + 事前申請」直接鎖死。
§ 01情境
員工如果居家辦公,下班時間到了他還在電腦前回訊息,事後拿對話紀錄來要加班費,公司是不是一定要付?
§ 02法務建議FOR INTERNAL USE
如果沒簽特殊協議,公司會賠慘!但只要簽了這份特製合約,主導權就在您手裡。
根據勞動部最新的勞檢指引,遠端辦公的「出勤紀錄」依然由雇主負擔置備義務。如果員工 WFH 晚上九點傳 code,勞檢就會認定他加班。
【法務合規防禦套路】
只要有同仁申請 WFH,必須先簽署 《遠端居家辦公特別附約》,鎖死以下條款:
1. 推定正常工時
「居家辦公期間,除雙方另有約定外,一律『推定』其每日工作時間為 09:00 至 18:00,超出該時段之數位停留,均屬於勞工個人私人生活行為,不計入工作工時。」
2. 數位加班禁令
「WFH 期間若因業務急迫需要加班,仍須嚴格遵循『事前 24 小時線上申請許可制』。未經主管核准擅自於系統產出、發送訊息者,一律不認列加班費。」
【效果】
條文鎖死後,他就算半夜在電腦前爆肝——只要沒拿到您的事前核准,在法律上一毛錢加班費都別想跟您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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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顧問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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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 See Also同類卷宗SAME SE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