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RM-2026-SAL-04REV.2026.05|CONFIDENTIAL
機密
- 分類
- 💰 薪資獎金陷阱
- 機密等級
- 限管理階層
- 編製
- 法務顧問室
- 修訂日期
- 2026.05.23
DOC · 04 / SAL
🚪把獎金寫成「非經常性給與」的避險條款
寫死月固定發 → 經常性給與;寫保留調整權 → 隨時停發合法。
§ 01情境
若該名員工在發放期間表現不如預期,企業能否隨時依法停發該筆獎金?
§ 02法務建議FOR INTERNAL USE
可以,但關鍵在於該獎金發放辦法的「法律字眼」必須具備動態調整彈性。
若在公告或辦法中寫死「每月固定發放 3,000 元」,長期下來極易被勞檢或法院實務認定為「經常性給與(視同工資)」,屆時將無法任意變動。
【避險條款擬定】
必須於相關獎金辦法中明文規定:
「本特別津貼/獎金屬於非經常性給與。公司得視每季(或每月)之個人績效考核結果、部門產值及公司整體營運狀況,保留隨時調整、刪減或停止發放之完整權利。」
透過此機制,一旦員工表現退步,企業隨時可依法啟動防禦機制停發,完全不構成非法減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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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顧問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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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 See Also同類卷宗SAME SE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