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RM-2026-SAL-12REV.2026.05|CONFIDENTIAL
機密
- 分類
- 💰 薪資獎金陷阱
- 機密等級
- 限管理階層
- 編製
- 法務顧問室
- 修訂日期
- 2026.05.23
DOC · 12 / SAL
💧加班費基數脫水術——把本薪 48k 拆成 28k + 4 個津貼,加班費合法打 5 折
加班費公式(1.34/1.67/2 倍)動不得會被罰 2-100 萬;改動「基數」就行——把本薪拆成全勤+激勵+伙食+遠端津貼,時薪從 200 元降到 116 元。
§ 01情境
加班費這筆錢看了讓我心痛,能不能把它改成「一個單位」由公司核定?
§ 02法務建議FOR INTERNAL USE
【絕對死線警告】
老闆,這招在台灣法律上是絕對的死線(Fatal Red Line)!千萬不能碰!
《勞基法》第 24 條對加班費的計算公式(時薪 × 1.34 / 1.67 / 2 倍)是台灣少數沒有任何模糊空間的絕對死刑條款。
年終獎金可以玩「1 單位」的文字遊戲,但加班費是工資的延長——只要薪資單上寫「加班費以一單位計、由公司核定」,勞檢人員一看到,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單直接砸過來,還會公告公司名稱與負責人姓名。
但既然您心痛,身為頂級法務怎麼可能讓您的錢包受委屈?我們不能動公式,那就動基數。
【法務合規節稅大改版】
法律規定,加班費基數是用「工資總額 ÷ 240 小時」算出每小時時薪。很多老闆把「全勤獎金」「職務津貼」不小心算進工資,導致加班費變得很貴。
正解是——把員工的薪資單徹底清洗一遍,把非工資的名目拆分到極致。
原本寫法:薪資 48,000 元 → 每小時時薪 200 元 → 平日加班頭 2 小時,每小時要付 268 元。
優化拆解版:
| 項目 | 金額 | 性質 |
|---|---|---|
| 基本本薪 | 28,000 元 | 工資(高於法定基本工資) |
| 全勤獎金 | 4,000 元 | 非經常性給與 |
| 主管兼任特別激勵金 | 6,000 元 | 非經常性給與 |
| 伙食代金 | 3,000 元 | 法定上限免稅 |
| 遠端機動津貼 | 7,000 元 | 非經常性給與 |
| 總計 | 48,000 元 |
【法律效果】
在工作規則與合約明定:
「除基本本薪外,其餘項目皆屬視特定條件、非常態、非經常性之獎勵給與,不列入基本工資核算。」
每小時工資基數 從 200 元斷崖式下跌到 116 元。
他同樣週六來爆肝加班 8 小時——
- 舊基數:要付 2,144 元
- 新基數:只要付 1,245 元
加班費直接合法打 5.8 折。他一樣有拿到加班費,勞檢完全合規——但您的心當場就不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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