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RM-2026-RTN-04REV.2026.05|CONFIDENTIAL
機密
- 分類
- 🚪 離職留人與報復
- 機密等級
- 限管理階層
- 編製
- 法務顧問室
- 修訂日期
- 2026.05.23
DOC · 04 / RTN
⚖️三大刑事紅線——配合員工開「非自願離職單」直接坐牢
偽造文書 3 年以下 + 詐欺共同正犯 + 勞保局兩倍罰——你以為當好人結善緣?這叫刑事共犯。
§ 01情境
員工自己要離職卻逼公司開「非自願離職單」,公司如果答應配合,會有法律風險嗎?
§ 02法務建議FOR INTERNAL USE
風險極大!這在法律上屬於嚴重的「刑事犯罪」。
很多老闆想說算了,反正失業給付是政府出錢,給他一張當作結善緣。這是極其危險的行為!
【法務合規示警——三大刑事紅線】
1. 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(刑法第 215 條/第 216 條)
公司明知他是自願離職,卻在官方非自願離職單上蓋章登載不實——這直接構成刑事犯罪,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2. 刑法詐欺取財罪之共同正犯(刑法第 339 條)
公司配合他偽造文件去領國家補貼,在法律上叫「共同詐欺勞保局」。
3. 勞保局反噬
勞保局現在審查極嚴,只要發現公司在短時間內資遣員工(或者員工自願離職的對話被 IT 抓到),勞保局會:
- 直接對公司開罰兩倍罰鍰
- 將負責人移送法辦
【結論】
員工要的那張紙是糖衣,糖衣裡裹的是刑事毒藥。
當好人結善緣的代價,是公司負責人留下詐欺刑事前科——這個善緣您結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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