🗂️ 慣老闆常用手法手冊
HRM-2026-RTN-04
機密
分類
🚪 離職留人與報復
機密等級
限管理階層
編製
法務顧問室
修訂日期
2026.05.23
DOC · 04 / RTN

⚖️三大刑事紅線——配合員工開「非自願離職單」直接坐牢

偽造文書 3 年以下 + 詐欺共同正犯 + 勞保局兩倍罰——你以為當好人結善緣?這叫刑事共犯。

§ 01情境
員工自己要離職卻逼公司開「非自願離職單」,公司如果答應配合,會有法律風險嗎?
§ 02法務建議FOR INTERNAL USE

風險極大!這在法律上屬於嚴重的「刑事犯罪」。

很多老闆想說算了,反正失業給付是政府出錢,給他一張當作結善緣。這是極其危險的行為

【法務合規示警——三大刑事紅線】

1. 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(刑法第 215 條/第 216 條)

公司明知他是自願離職,卻在官方非自願離職單上蓋章登載不實——這直接構成刑事犯罪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

2. 刑法詐欺取財罪之共同正犯(刑法第 339 條)

公司配合他偽造文件去領國家補貼,在法律上叫「共同詐欺勞保局」。

3. 勞保局反噬

勞保局現在審查極嚴,只要發現公司在短時間內資遣員工(或者員工自願離職的對話被 IT 抓到),勞保局會:

  • 直接對公司開罰兩倍罰鍰
  • 將負責人移送法辦

【結論】

員工要的那張紙是糖衣糖衣裡裹的是刑事毒藥

當好人結善緣的代價,是公司負責人留下詐欺刑事前科——這個善緣您結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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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顧問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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