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RM-2026-RTN-03REV.2026.05|CONFIDENTIAL
機密
- 分類
- 🚪 離職留人與報復
- 機密等級
- 限管理階層
- 編製
- 法務顧問室
- 修訂日期
- 2026.05.23
DOC · 03 / RTN
🛡️離職當天三張紙——薪資切結、資料封存、競業恐嚇
員工報復來自「覺得被虧待」+「公司沒留後手」;三張紙把兩條路都封死。
§ 01情境
員工離職後,我很怕他去檢舉公司過去沒給足加班費、或是帶走公司的客戶資料與原始碼,該如何防範?
§ 02法務建議FOR INTERNAL USE
必須在離職程序中,築起「法律三大防火牆」。
員工報復通常因為兩件事:第一是覺得被虧待,第二是公司沒留法律後手。
【法務反報復三大機制】
1. 「出勤與薪資確認切結」
離職當天,讓人資列印出他過去所有的打卡與薪資明細,讓他在離職手續單上簽名確認:
「本人確認在職期間之出勤紀錄均屬實,且在職期間之工資、加班費及各項津貼已全額收訖無誤,並無任何勞資爭議存續。」
(這招直接斷了他事後去勞檢舉報加班費的後路。)
2. 資訊設備徹底數位封存
離職手續明定「設備交接清冊」。在他提出離職的當天,資訊部門(IT)應立刻依權限限縮他存取公司核心雲端(如 Drive、GitHub 或專案管理系統)的權限,並在他交回電腦時,當面封存檔案並簽字。
工作規則中要寫明:
「私自備份公司資料至個人硬碟或通訊軟體,一律視為違反《營業秘密法》,公司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」
3. 「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」的威嚇效應
就算離職了,合約裡的「離職後保密義務」依然有效。在交接清單上再次提醒他:
「若發現離職後有洩漏內部資訊、或帶走客戶之行為,將面臨懲罰性違約金。」
通常員工看到法律條文和懲罰金額,理智就會上線,不敢輕舉妄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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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顧問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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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 See Also同類卷宗SAME SECTION